为推动家电消费市场回暖,6月9日起,烟台市启动发放家电消费券,第一轮家电消费券核销于6月15日结束。第二轮家电消费券于6月16日10点开抢。
抢券方式:消费者到参与活动商家现场使用云闪付APP,扫描活动二维码进行抢券。每人每轮仅限抢取各种面值消费券1张,抢完为止。
发放对象:在烟台市内参加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购买电视、冰箱、洗衣机、空调等4类商品(以下简称4类商品)的个人消费者。
使用方式
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家电销售企业购买以上4类商品时,若单笔消费满足消费券使用规则,可选择使用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,由销售企业先行核销消费券,政府后续统一承兑相应金额。每笔消费限用1张消费券,对应开具1张发票,严禁拆单拼单。本次活动发放的消费券,在有效期内使用券的订单发生退款时,不可再次使用。